春旺環保關于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于2016 年8月8日發布的《掛牌公司股票發行常見問題解答(三)——募集資金管理、認購協議中特殊條款、特殊類型掛牌公司融資》(股轉系統公告〔2016〕63號)(以下簡稱“《股票發行問答(三)》”)等有關規定,深圳市春旺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春旺環保”或“公司”)董事會就公司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股票發行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情況編制了專項報告,具體情況如下:
一、所涉范圍
公司 2016 年度股票發行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涉及 2 次股票發行,包括 2015 年第一次股票發行、2015 年第二次股票發行。
二、股票發行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2015 年第一次股票發行
(1)2015 年 5 月 3 日,春旺環保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2015 年 5 月 20 日,春旺環保召開 2015 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 2015 年第一次股票發行的相關議案。
(2)2015 年 6 月 15 日,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華驗字[2015]000455 號《驗資報告》。根據上述《驗資報告》,截至 2015 年 6 月 1 日,認購方已繳入出資款人民幣 10,000,000 元。
(3)2015 年 8 月 18 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出具了《關于深圳市春旺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發行股份登記的函》(股轉系統函【2015】5443 號),確認春旺環保此次發行股票的總數為 4,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條件的股份為 0 股,無限售條件的股份為 4,000,000 股。
(4)2015 年 9 月 14 日,春旺環保 2015 年第一次股票發行新增股份在股轉系統掛牌并公開轉讓。
(二)2015 年第二次股票發行
(1)2015 年 5 月 14 日,春旺環保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2015 年 6 月 2 日,春旺環保召開 2015 年度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 2015 年第二次股票發行的相關議案。
(2)2015 年 7 月 7 日,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華驗字【2015】000595 號《驗資報告》。根據上述《驗資報告》,截至 2015 年 6 月 23 日,認購方已繳入出資款人民幣 2,000,000 元。
(3)2015 年 8 月 18 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出具了《關于深圳市春旺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發行股份登記的函》(股轉系統函【2015】5498 號),確認春旺環保此次發行股票的總數為 1,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條件的股份為 0 股,無限售條件的股份為 1,000,000 股。
(4)2015 年 9 月 14 日,春旺環保 2015 年第二次股票發行新增股份在股轉系統掛牌并公開轉讓。
三、募集資金存放、實際使用情況
(一)2015 年第一次股票發行
1、募集資金存放情況
公司為本次股票發行開立了專項驗資賬戶,開戶行: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營業部,賬號:769265367983。發行對象在認購繳款時將資金直接匯入上述專項驗資賬戶中。2015年8月18日公司取得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出具《關于深圳市春旺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發行股份登記的函》(股轉系統函【2015】5443號)。2015年8月28日,公司將全部1000萬元募集資金從驗資賬戶轉存至公司在中國農業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戶(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深圳龍華支行,賬號:41028900040014754)中,隨后又分別于2015年8月28日和2015年9月28日分兩次將1000萬元募集資金轉存入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的一般結算戶中(開戶行: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賬號:769264397567),兩次劃轉的資金分別為900萬元、100萬元,最后通過中國銀行的一般結算戶(開戶行: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賬號:769264397567)對募集資金進行管理和使用。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股票發行的募集資金已全部使用完畢,故公司未與主辦券商及銀行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2、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
(1)根據股票發行方案,春旺環保2015年第一次股票發行募集資金用途為:用于公司自身的發展和業務擴張,包括擴大公司業務規模、新產品開發、投資或收購與業務相關的企業等。
(2)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春旺環保 2015 年第一次股票發行的募集資金已全部使用完畢,實際使用情況如下:
項目 | 金額(元) |
一、募集資金總額 | 10,000,000.00 |
減:發行費用 | 305,000.00 |
二、可使用募集資金金額 | 9,695,000.00 |
三、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資金總額 | 6,838,299.48 |
四、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未使用的募集資金余額 | 2,856,700.52 |
五、2016 年募集資金使用 | |
其中: | |
購買原材料 | 2,856,700.52 |
合計 | 2,856,700.52 |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余額 | 0 |
以上募集資金全部用于業務經營和發展所需的原材料購買,不存在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
3、是否存在“在股轉公司出具股票發行股份登記函之前,提前使用募集資金”的情況公司 2015 年第一次股票發行的募集資金不存在“在股轉公司出具股票發行股份登記函之前,提前使用募集資金”的情況。
4、是否存在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情況公司 2015 年第一次股票發行的募集資金不存在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情況。
5、是否存在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況公司 2015 年第一次股票發行的募集資金一直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公司賬戶,不存在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其他現金管理的情況。
6、是否存在募集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關聯方占用或轉移的情況公司 2015 年第一次股票發行的募集資金不存在募集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關聯方占用或轉移的情況。
(二)2015 年第二次股票發行
1、募集資金存放情況
公司為本次股票發行開立了專項驗資賬戶,開戶行:平安銀行深圳鹽田支行,賬號:11014777538009。發行對象在認購繳款時將資金直接匯入上述專項驗資賬戶中。2015年8月18日公司取得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出具《關于深圳市春旺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發行股份登記的函》(股轉系統函【2015】5498號)。2015年9月23日,公司將全部200萬元募集資金轉入到公司在中國農業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戶(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深圳龍華支行,賬號:41028900040014754)中;2015年9月29日再轉入公司在平安銀行開設的一般結算戶(開戶行:平安銀行深圳鹽田支行,賬號:11014576792002),存為七天通知存款;2015年12月31日,公司將全部募集資金轉存入在中國銀行開設的一般結算戶中(開戶行: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賬號:769264397567)開始對募集資金進行使用。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次股票發行的募集資金已使用完畢,故公司未與主辦券商及銀行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2、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
(1)根據股票發行方案,春旺環保 2015 年第二次股票發行募集資金用途為:補充公司運營資金。
(2)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春旺環保 2015 年第二次股票發行的募集資金已全部使用完畢,實際使用情況如下:
項目 | 金額(元) |
一、募集資金總額 | 2,000,000.00 |
減:發行費用 | 65,000.00 |
二、可使用募集資金金額 | 1,935,000.00 |
三、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資金總額 | 0 |
四、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未使用的募集資金余額 | 1,935,000.00 |
五、2016 年募集資金使用 | |
其中: | |
購買原材料 | 1,935,000.00 |
合計 | 1,935,000.00 |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余額 | 0 |
以上募集資金全部用于業務經營和發展所需的原材料購買,不存在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
3、是否存在“在股轉公司出具股票發行股份登記函之前,提前使用募集資金”的情況公司 2015 年第二次股票發行的募集資金不存在“在股轉公司出具股票發行股份登記函之前,提前使用募集資金”的情況。
4、是否存在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情況
公司2015 年第二次股票發行的募集資金不存在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情況。
5、是否存在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況
公司 2015 年第二次股票發行的募集資金一直以活期存款或七天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于公司賬戶,不存在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其他現金管理的情況。
6、是否存在募集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關聯方占用或轉移的情況
公司 2015 年第二次股票發行的募集資金不存在募集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關聯方占用或轉移的情況。
四、《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況
公司 2015 年第一次股票發行及 2015 年第二次股票發行的募集資金均已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之前使用完畢。公司在使用上述兩次股票發行的募集資金時尚未制定《募集資金管理制度》。股轉公司發布《股票發行問答(三)》后,公司依照《股票發行問答(三)》的相關規定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議案》,并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指定信息披露平臺發布了《深圳市春旺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公告編號:2016-065)。
五、結論性意見
公司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細則(試行)》等相關規定存放、使用募集資金,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了相關信息,不存在募集資金存放、使用違規情況。
深圳市春旺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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